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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西港區公所擬認定西港區八分段268-1(部分)、255-2(部分)、268-3 (部分)、255-4(部分)、255-8(部分)、256-2(部分)、258-3(部分)、258-4(部分)、258-2(部分)等9筆地號土地為現有巷道

臺南市西港區公所擬認定西港區八分段268-1(部分)、255-2(部分)、268-3 (部分)、255-4(部分)、255-8(部分)、256-2(部分)、258-3(部分)、258-4(部分)、258-2(部分)等9筆地號土地為現有巷道,相關公告文及範圍圖等資料詳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