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辦理白河區永安段419-1地號市有土地占用物清除公示送達公告

為辦理夏復興占用本區市有土地永安段419-1地號通知其清除占用物需要,因現況及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規定辦理。

二、公示送達公告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