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區公所擬認定鹽水區岸南段725(部份)、884(部份)、902(部份)、904、905(部份)、907(部份)、917(部份)、918(部份)、919(部份)、932(部份)、934-1(部份)地號非都市土地上之瀝青混凝土路面為現有巷道而公開徵求意見,相關公告文及範圍圖等資料詳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