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玉井區公所擬認定玉井區九層林段375-16地號(部分)、375-21地號(部分)、377-9地號(部分)、381地號(部分)、381-1地號(部分)、387地號(部分)、388-1地號(部分)等7筆土地之瀝青混凝土道路為現有巷道而公開徵求意見,因以雙掛號郵寄通知部分地號所有權人無法送達,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特此公告,相關公告文及名冊詳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