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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5)年起停止實施「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政策

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9日農授糧字第1141172512號函辦理。(詳如檔案下載)

近年透過增設蓄水空間、新建調度設施、改善老舊圳路、佈設抗旱水井、開發多元水源及建置智慧調控系統等措施,顯著強化農業水資源韌性。經農田水利署評估,各水庫灌區缺水風險已明顯下降,大區輪作政策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爰自明(115)年起停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