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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

一、原送件期限展延,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將評選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710012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 邱瓊儀小姐收)。

二、請詳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