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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政府(改制前臺南縣麻豆鎮公所)辦理都市計畫33號道路工程,奉准廢止徵收本市麻豆區穀興段418地號等6筆土地,合計面積0.006200公頃

公告文內容請參考附件檔。

廢止徵收土地範圍圖及廢止徵收土地繳回地價補償清冊陳列於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民治市政中心)及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