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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第33屆全國十大神農及模範農民選拔表揚計畫」,歡迎踴躍參加爭取。

一、辦理期間
(一)選拔:111年6月20日至111年10月31日。
(二)表揚:本會預定於112年初擇期辦理公開頒獎表揚活動。

二、參選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實際從事於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合法使用土地、設備(施)及經營農業。
(二)對農、林、漁、牧業經營表現傑出,且有前瞻獨創性改革,足以示範推廣,或對促進農業經營企業化與產業發展有卓越貢獻者。
(三)未曾獲選十大神農或曾獲選模範農民1次者,但曾獲選十大神農或2次獲選模範農民於獲獎10年後確有別於前次創新事蹟者,得報名參加選拔。
(四)品德操守良好,最近5年內未經檢察官起訴或為緩起訴處分、判決確定、受保安處分者。但過失犯、因緩刑而交付保護管束者、或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但書不予記載各款者,不在此限。

三、檢附第33屆全國十大神農及模範農民選拔表揚計畫書1份。

 


標籤:#33屆神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