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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防範田野引火燃燒

依據本市府民政局南市民生字第1100812457號函,為避免田野引火燃燒造成火災,請民眾遵守「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雜物不亂堆」。另針對每年清明佳節,民眾掃墓祭祖焚香燒紙錢行為,亦請民眾遵守「四不二記得:不放爆竹煙火,不隨意丟菸蒂,不讓冥紙飛揚,不任意燒雜草,記得隨手收拾垃圾,記得撲滅殘火」、「移除紙錢香腳,杜絕火災發生」、「金紙減量,以功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