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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辦理「彰化縣大村鄉茄苳路一段四巷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召開協議價購通知函及會議記錄公示送達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為辦理「彰化縣大村鄉茄苳路一段四巷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因召開協議價購通知函(含協議價購說明資料等附件)、會議記錄無法送達土地所有權人賴惷舜君,應辦理公示送達公告,詳情請參閱附檔。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1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二、檢附公示送達公告、協議價購會議通知函(含協議價購會議說明資料、協議價購同意書、陳述意見書)、協議價購會議記錄(含簽到簿、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回應處理情形一覽表)及協議價購陳述意見書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