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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事訊息〗轉知農業試驗所(鳳山分所)育成推廣之蓮霧台農3號黑糖芭比品種權有效時間至民國129年1月14日止,採非專屬授權農友並核發授權證書供佐證,進行生產與販售,請農民團體、農友避免侵權。

一、有關農業部農業試驗所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以下稱本分所)研發推廣之蓮霧台農3號「黑糖芭比」(品種權證書號為品種權字第A01770號) 品種權有效時間至民國 129年1月14日止(https://pvr.afa.gov.tw /CaseSearch/VarietyRight/Preview/637852872593596161a58786fb9fec4c5090328e04cf340926)。

二、依據農業部(前農委會)農糧署111年8月19日農授糧字第1111065181號品種權宣導函示,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載明,品種權人(本分所)於品種權存續期間,對他人未經品種權人同意,「違法逕行該作物生產、繁殖或銷售等種苗法第24條所定之行為者」,品種權人於品種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排除其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對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品種權者,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三、經查本品種果實於110年1月11日已正式增列為市場品名代號「Q5」進行拍賣販售,110~112年間各市場均已有該代號果品之拍賣實名制紀錄可稽,亦請各市場協助通知各供貨單位查明 Q5 之供貨資格,共同維護授權農戶生產販售權益及本所植物品種權之智慧財產權。

四、惠請各農民團體及農友,先辦理本品種授權申請後再栽種及販售,勿違法侵權,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