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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代為標售113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文及清冊

說明: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3條第1項、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下稱標售辦法)第4條第6項規定辦理。

二、標售資料置於各地政事務所服務台供有意投標者索取,倘資料不足,請逕至地政局網站(網址:https://land.tainan.gov.tw/)─地政專區─地籍地權登記專區─地籍清理專區─代為標售資訊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