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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璨樹颱風警報之各項災害應變事項,臺南市政府公告劃定本市警戒區域(如附件),自110年9月11日8時30分生效!

市府公告劃定「本市海岸線、溪流、土石流地區及漁港泊地等警戒區域」如附件,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自中華民國110年9月11日8時30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