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國內外公私立藝術團體、機關、學校以及藝術創作者,均得向本館申請展覽。
二、申請手續: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9月15日止。
(二)申請文件: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1.「麻豆區麻豆文化館展覽申請表」。
2.作品照片五張或畫冊乙本。
(三)送審資料不合規定或有缺漏者,申請人應限期補件,俾利完成申請手續。
三、送件方式:
(一) 郵寄(信封註明申請文化館展覽):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二) 親自送達:請送至本區圖書館三樓櫃台或麻豆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
(三) 線上寄件:請寄至本館電子信箱mu5711466@hotmail.com。
四、送件地址:721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忠孝路250號 麻豆區公所
五、聯絡洽詢:民政及人文課 李小姐06-5721131分機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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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見附件(麻豆文化館申請展覽暨邀請展覽實施要點)。
二、相關申請表單可至麻豆區公所網站:
(https://madou.tainan.gov.tw>課室專欄>麻豆區文化館>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