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定目的:
為深化低碳城市之作為,藉由提供環保鞭炮機,讓本市宗教團體及民眾(以下簡稱借用者)在辦理民俗遶境、宗教慶典、開業落成、婚慶活動時達到不施放傳統爆竹煙火之目的,更期望能推而廣之,在兼顧本市民俗傳統文化及空氣品質之維護上達到雙贏,爰訂定本計畫。
二、借用範圍:宗教慶典及各類吉慶活動。
三、借用期限:自出借日起算,原則上以7 日為限,必要時得視借用單位用途及目的延長之。
四、借還程序:
(一)借用流程:
(1)借用者親自至區公所填寫申請書。
(2)區公所審核申請書。
(3)清點檢查設備。
(4)設備操作說明。
(5)完成借用(自行或由公所協助載運至使用地點)。
(其餘規定請詳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