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養殖漁業登記證申請

辦理時限 (天)農業行政
單位聯絡電話農業及建設課
更新時間函轉市府農業局辦理核發。
作業流程下載06-5721131#118
應附文件1.申請書一式二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土地非本人所有者,需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及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
5.地籍圖謄本(或魚塭位置圖)。
6.(非養殖用地)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影本。
7.(到期換證者)舊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正本。
*影本需蓋私章切結。
*現場辦理者請攜帶印章。
申請書件請至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科下載(相關連結)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