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附文件 | 一、管理人制: 1.信徒大會會議記錄(負責人變動請列入提案討論)暨簽到簿四份(1份正本3份影本,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負責人印鑑)。 2.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式4份。 3.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4份。 4.管理人暨監查人名冊4份。 5.寺廟登記證正本。 二、管理委員會制: 1.信徒大會會議記錄(負責人變動請列入提案討論)暨簽到簿四份(1份正本3份影本,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負責人印鑑)。 2.管理及監察委員聯席會議紀錄暨簽到簿4份(1份正本3份影本,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負責人印鑑)。 3.管理暨監查委員(及總幹事)名冊4份。 4.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式4份。 5.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4份。 6.寺廟登記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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