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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信徒異動登記(新加入、死亡除卻)

類別寺廟業務
單位民政及人文課
辦理時限(天)7天
單位聯絡電話 06-5712235
應附文件
1.信徒大會會議記錄(信徒異動請列入提案討論)暨簽到簿四份(1份正本3份影本,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負責人印鑑)。
2.信徒異動名冊四份。
3.重繕信徒名冊四份。
4.新加入信徒請填寫願任信徒或執事同意書。
5.自願退出信徒請填自願除卻信徒資格申請書。
6.信徒死亡請寺廟填寫切結書。
注意事項公所受理後轉陳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