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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如因患嚴重痼疾、傷害或其他原因,致身體一部分成殘不堪服役者,如何申請轉免役?複檢要不要付費?

業務單位民政及人文課
內容

一、後備軍人應攜帶公私立醫療機構最近三個月兵役用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手冊乙份、國民身分證、退伍證件、一吋半身照片二張及本人私章,向戶籍地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
二、後備軍人辦理轉免役體格複檢時,凡持兵役用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手冊或內政部指定之五十三家役男徵兵體檢醫院及七家役男複檢醫院開具之診斷證明書者,均予以判體位;另配合「全民健保」政策,後備軍人轉免役體格複檢者,所需醫療器材相關醫事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對複檢人員經通知後「無故未到檢」者,依「體位區分標準」第六條規定逕判為「常備乙等體位」,依法仍接受各項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