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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男子應在十九歲時接受徵兵處理善盡服兵役的義務嗎?

業務單位民政及人文課
內容

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役齡男子(簡稱役男)應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