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第2次措施(2期作)於11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辦理補(變更)申報作業,如遇假日不受理;其餘外縣市補(變更)申報期間請洽各地方公所或至農業部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專區網站查詢。(網址:https://pse.is/5zgfzk)
二、申辦本計畫應備文件如下:
(一)休耕轉契作收執聯。(紅單或白單)
(二)申報人身分證、印章及存褶影本。
(三)契作合約書。(無則免)
(四)土地租賃相關文件,如土地租賃書、代耕同意書或三七五耕地租約書等足資證明合法耕作文件。惟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免附。
(五)注意事項:因土地買賣、繼承、贈與或農地重劃重測等致土地登記資料有異動者,於首次申辦時請攜帶異動後之「第一類土地登記騰本」或「土地所有權狀」。